瀚蓝工业服务(嘉兴)有限公司企业信息年处理2.69万吨危废提升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建设单位:瀚蓝工业服务(嘉兴)有限公司企业信息
2024-09-24
根据《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 388号)的相关要求,本项目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开展期间必须进行公示工作,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信息公开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现将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瀚蓝工业服务(嘉兴)有限公司企业信息年处理2.69万吨危废提升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平湖市经济开发区红星路233号(瀚蓝工业服务(嘉兴)有限公司现有厂区)
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3511万元
项目性质:技改项目
建设内容:采购压滤机、三效蒸发器、结晶分离器等设备,升级生化系统,淘汰废旧设备,并对废气、废液、降噪等设施进行提标改造。局部调整危废代码,在总资质量不变的前提下,削减HW09、HW13类的处置能力,增加HW17、HW34处置能力,同步增加资源化利用工艺线,变废为宝,实现产品输出。改造后将实现年处置危废2.69万吨。
本次年处理2.69万吨危废提升改造项目实施后全厂处理能力为:其中HW09类别从22000t/a削减至11000t/a、HW13类别从1000t/a削减至500t/a,增加已有其它类别的处置能力:HW17表面处理废物的处理能力从4000t/a增加到8500t/a;HW34废酸的处理能力从4500t/a增加到5900 t/a,其中约2100t/a废酸用于制备工业硫酸铵产品;HW35废碱的处理能力从500 t/a增加到1000 t/a。并将原有的自有包装桶人工清洗环节改为自动洗桶。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详见表1。
表1 建设项目周围主要保护目标分布情况
分类
序号
保护目标名称
相对规划区位置
名称
经纬度
保护内容
保护对象
方位
最近距离/m
东经
北纬
环境空气
1
钟埭社区
永圆新村
121.00250875
30.75916738
约1196户,3301人
居住区
东北
~1975
2
永丰村
121.00307465
30.75981438
居住区
东北
~2107
3
虹光西村
120.99458277
30.76168656
居住区
东北
~1495
4
钟溪新村
120.99338924
30.76534719
居住区
东北
~1640
5
钟溪南村
120.99211523
30.76216468
居住区
东北
~1240
6
和盎新村
120.98721474
30.76764643
居住区
东北
~1730
7
下塘街小区
120.99254966
30.76837063
居住区
东北
~2040
8
宏源花苑
120.98785579
30.76861739
居住区
东北
~1860
9
永兴社区
尚锦花园
120.99304637
30.73057789
约2000户,5530人
居住区
东南
~2470
10
阳光庭园
120.99253356
30.72915137
居住区
东南
~2755
11
红建花苑
121.00261650
30.73098558
居住区
东南
~2825
12
北国之春
120.99786043
30.73101282
居住区
东南
~2765
13
龙湖春江郦城
120.99655956
30.73166728
居住区
东南
~2660
14
平湖大都会
120.99749029
30.73268116
居住区
东南
~2660
15
兴业新村
120.99529943
30.72894711
居住区
东南
~2795
16
钟埭村
120.96806250
30.75989745
约1278户,4480人
居住区
西北
~355
17
八寺桥社区
120.99173032
30.77322266
约442户,1550人
居住区
东北
~2400
18
倪家浜村
120.95940297
30.74687482
约1172户,4222人
居住区
西南
~550
19
新群新村
120.98489469
30.72867871
约456户,1600人
居住区
东南
~2445
20
乌桥村
120.96509937
30.74181689
约180户,650人
居住区
西南
~1870
地表水
1
北市河
南侧
~14
2
南栅塘
西侧
~330
声环境
厂界外延200m范围内的村庄
土壤
1km范围内耕地、居住区
三、环境质量现状情况
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1)根据《平湖市生态环境监测年鉴》(二〇二二年度),2022年平湖市环境空气质量达到二类区标准。本项目拟建地所在区域属于达标区。
(2)监测结果可知,各监测点硫酸雾、氨、硫化氢、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五氧化二磷以及乙酸等均小于相应环境标准控制值。
2、水环境质量现状
(1)根据《平湖市生态环境监测年鉴》(二〇二二年度),平湖市所有19 个监测断面中,Ⅲ类以上断面占94.7%,Ⅳ类断面占5.3%,无Ⅴ类、劣Ⅴ类断面,功能区达标率94.7%;与上年相比,Ⅲ类以上断面占比上升5.2 个百分点,功能区达标率上升5.2 个百分点。13 个市控以上断面中,Ⅲ类以上断面占100%,功能区达标率100%;与上年相比,Ⅲ类以上断面占比上升7.7 个百分点,功能区达标率上升7.7 个百分点。
(2)由监测结果可知,项目所在地周围地表水各监测指标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III类标准。
(3)本项目区域内地下水各类指标均能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的Ⅲ类标准要求,厂区包气带暂未受到污染。
3、声环境质量现状
本项目拟建厂区所在地厂界噪声均能够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3类声功能区标准限值。
4、土壤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监测结果,各监测点监测值均能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的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及《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15618-2018)。
四、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环境空气影响分析
根据预测分析,在正常工况下本项目各类废气污染物排放均可达到相应环境标准,本项目污染物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较大影响。根据计算结果,本项目不需要设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2、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依托厂区现有废水处理站处理项目生产废水,处理达标后纳管排入嘉兴市联合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污水处理厂。项目纳管废水水质可以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要求,其中含镍、含铬废水设独立的含镍和含铬废水处理设施分质预处理,车间含镍和含铬废水达到第一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纳管废水对嘉兴市联合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行无影响。
3、噪声影响分析
本次项目位于平湖市经济开发区红星路233号瀚蓝工业服务(嘉兴)有限公司现有厂区,总体上看本项目不属于以噪声污染为主的建设项目,项目投产后生产过程中无大型动力机械设备,则预计本项目实施后噪声级增加不大。
根据监测资料,项目实施地区域声环境质量较好,且从本项目拟建地的周边位置关系来看,离本项目距离居民点较远,根据预测结果噪声经过衰减不会对敏感点产生较大影响。
4、地下水及土壤影响分析
建设单位应切实落实好建设项目的废水集中收集预处理工作,做好厂内的地面硬化防渗,包括生产装置区、固废堆场的地面防渗工作,特别是污水处理设施构筑物的防沉降措施,在此基础上项目对地下水及土壤环境影响较小。
5、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只要严格执行本次环评中提出的各项固废处置措施,本项目固废均能得到安全有效处置,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五、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表2 污染防治措施清单
类别
防治措施
废水
(1)本项目各类废液分质进行预处理后排入厂区综合污水处理站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和隔油池预处理后排入综合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纳管排放。初期雨水收集后汇入废水处理站处理。综合污水处理站在现有的基础上对生化部分进行提升改造,改造后厂区综合污水处理站工艺为,经“气浮过滤+厌氧+A段+MBR好氧+(如不达标再接入絮凝沉淀+芬顿氧化+过滤)”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送嘉兴市联合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处理。
(2)厂区内做好雨污分流、污污分流,严禁污水“跑、冒、滴、漏”,生产废水管网采用明管套明沟铺设或架空敷设,废水排放口按照要求规范设置。
废气
本项目废气均进行收集处理:
1、处理后汇集到DA001排气筒一并排放有以下废气处理装置
(1)高浓废酸中和装置废气收集后经车间新增“水膜除尘”( 预处理装置)预处理后,与其它各设备废气均收集进入物化车间楼顶的一套废气处理装置 “二级碱液喷淋+除雾+活性炭”(装置①), 处理后排入DA001排气筒;
(2)新增硫酸铵生产线废气收集后,经“稀酸喷淋+水喷淋”(装置②)处理后,接入DA001排气筒排放。
2、污水处理站废气:污水站废气和物化车间的滤液收集池、压滤机房废气经收集后通过“碱喷淋+水喷淋+除雾+活性炭吸附”(装置③)处理后排入DA002排气筒。
3、危废仓库储罐区废气:各废液储罐呼吸气、打料区废气均收集接入“两级碱喷+除雾+活性炭” (装置④)处理后经DA003排气筒排放。
4、依托现有:物化车间设有“碱喷淋(加次钠)+水喷淋”应急装置可在车间废气非正常排放时开启处理;危废仓库全面换气,设有“碱喷淋(加次钠)+水喷淋”处理装置应急去除异味;实验室废气收集后通过“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排入排气筒排放。
噪声
采用低噪设备;
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固废
本项目新产生的危险废物均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危险废物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执行分类收集和暂存。
地下水及土壤
(1)雨污分流,对初期雨水进行收集后纳入污水处理站处理;
(2)车间及仓库地面设置防渗层、防漏、防流失措施;危险废物仓库设置收集和导流系统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综上所述,项目的建设符合环境功能区划和开发区规划环评的要求,排放的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从预测结果来看项目实施后周围环境质量符合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要求。项目建设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符合国家和地方的产业政策;项目建设符合《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第682号令)和《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2018修正)中要求,故项目满足环保审批原则。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看,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六、公众查询方式和期限
(1)征求意见的对象: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单位或团体。
(2)征求意见的范围:工程在环境影响、环保措施、对工程建设所持态度等环保方面的意见。
(3)公众意见反馈途径:通过邮件、电话、信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馈意见,请务必留下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便于我们回访。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自本公示信息发布起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公众可向建设单位或者环评单位索取本项目环评文件及本项目环评的补充信息。
(4)公示时间:2024年9月24日~2024年10月12日
七、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瀚蓝工业服务(嘉兴)有限公司
地址:平湖市经济开发区红星路233号公司现有厂区
联系人: 江工 联系电话:0573-85625193
(2)环评单位:浙江碧扬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万塘路317号华星世纪大楼503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571-28257967
(3)当地及审批环保部门:嘉兴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嘉兴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嘉兴市南湖区东栅街道凌公塘路1683号)4楼407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3- 82512233
八、环评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在报送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审批前,环境影响报告文件(全本)将在瀚蓝工业服务(嘉兴)有限公司提供公开查阅。
瀚蓝工业服务(嘉兴)有限公司
2024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