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泳馆热源锅炉及配套设备采购项目谈判公告
(2023-JKEQCZ-W3002)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游泳馆热源锅炉及配套设备采购项目(五次)
二、项目编号:2023-JKEQCZ-W3002
三、项目概况:
序号
名称
型号
单位
数量
备注
1
1吨燃气热水锅炉
CWNS0.7-80/60-Q
台
2
游泳池热水热源
2
燃烧器
N=1.5kW
台
2
品牌燃烧器
3
电控柜
与锅炉配套使用
个
2
含温控及电控,包含调试,含压力传感器和温度传感器。
4
循环泵
LEP65-40-160/135,Q=20m3/h H=20mH
配用电机N=4.0kw
台
3
变频 二运一备,耐温不小于80°,含配用电机
5
补水泵
LVP1-5 Q=2.0m3/h H=20mH
配用电机N=0.75kw
台
2
变频 二运一备,耐温不小于80°,含配用电机
6
机械过滤器
YGQ100-1.0Z
台
1
7
膨胀水箱
V=1.0m3 1.0*1.0*1.0
不锈钢材质
套
2
水箱位置不超过锅炉顶部标高3米,与锅炉相连的管的直径≥5cm,水箱须有大气相通的通气孔,直径≥10cm,水箱膨胀空间允许的最高水位处要设置溢流管,为便于观察水位须设置水位表,水箱还应配备膨胀管、循环管、排污管、补水阀等配套管件。
8
软化水箱
V=3.0m3 1.0*1.0*3.0
台
1
不锈钢材质
9
全自动软水器
G=2~6t
套
1
10
水水取样冷却器
Φ254
台
2
11
配套管道、仪表阀门等配件材料费用
详见列表
项
1
管线按需设计安装焊接,仪表阀门详见阀门、表记材料表
12
烟囱
与锅炉配套使用
个
2
管材为不锈钢材质
13
检验费
项
1
包括检验检测、环评等一切手续费用
14
安装及运输费用
项
1
包含运输、吊卸费用,包含设备安装、防腐蚀绝热处理相关材料及人工费用。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谈判: 不接受 ;
2.项目预算: 41.3万元 ;
3.最高限价: 41.3万元 ;
4.本项目第01包确定1家供应商成交,成交价格确定方式按照第一名预中标供应商报价执行。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报价企业报价产品其中一项需为生产企业或销售商。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投标人必须在新版《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供应商管理系统中注册成功(采购文件申领期间未完成册的,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并提供注册成功的截图,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七)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锅炉生产厂家或锅炉销售商。如果是锅炉生产厂家需具备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B级(含)以上锅炉制造许可证;如果是锅炉销售商,营业范围涵盖锅炉销售和安装,同时需提供锅炉生产企业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B级(含)以上锅炉制造许可证,也需提供锅炉企业授权或者代理协议。
五、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2024 年09月25日至 09 月30日,每日上午09:00至 11:30,下午 13 : 00 至 16 : 00 。
(二)申领地点: 网上申领 。
(三)申领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报价企业应当具有供货和安装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分包的相关企业将收到相关处罚。(承诺函及盖章)
8.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锅炉生产厂家或锅炉销售商。如果是锅炉生产厂家需具备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B级(含)以上锅炉制造许可证;如果是锅炉销售商,营业范围涵盖锅炉销售和安装,同时需提供锅炉生产企业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B级(含)以上锅炉制造许可证,也需提供锅炉企业授权或者代理协议。
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报价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谈判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 290714969@qq.com。
※(五)谈判文件售价: 200 元/份,售后不退。
六、报价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报价开始时间: 2024 年10月18日13时30分。
(二)报价截止时间: 2024 年10月18日14时00分。
(三)报价地点: 沈阳市和平区南二马路40号 辽宁省建行10楼 。
(四)报价方式:由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谈判时间、地点
(一)谈判时间:2024 年 10月18日 14 : 00(应当与报价截止时间保持一致)。
(二)谈判地点: 沈阳市和平区南二马路40号 辽宁省建行10楼 。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发布。
九、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陈东、刘明、侯文文、王达菲、王博
办公电话:024-22782331
电子邮箱:290714969@qq.com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二马路40号 辽宁省建行10楼
十、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魏先生
办公电话: 18946210032
地 址: /
十一、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处理部门:监督部门
联系人: 胡先生
联系方式:18946210482
采购代理机构: 建银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企业信息
2024年0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