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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 1500 万件空调制冷配件技术改造项目图1

年产 1500 万件空调制冷配件技术改造项目

2024-09-23 16:403240报价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新昌县鑫钰机械有限公司企业信息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91330624MA2JUBNM8M 建设单位法人: 任丽波

建设单位联系人: 任丽波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浙江省绍兴市新昌县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羽林路 31 号 1 幢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年产 1500 万件空调制冷配件技术改造项目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2021版本:069-锅炉及原动设备制造;金属加工机械制造;物料搬运设备制造;泵、阀门、压缩机及类似机械制造;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制造;烘炉、风机、包装等设备制造;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通用零部件制造;其他通用设备制造业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C3489-C3489-其他通用零部件制造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浙江省绍兴市新昌县 羽林路 31 号 1 幢

中心坐标: 经度:120.95008 纬度: 29.48822 环评文件审批机关: 新昌县生态环境局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2023-12-22

环评审批文号: 新环建字〔2023〕37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91330624MA2JUBNM8M001W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600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25 运营单位名称: 新昌县鑫钰机械有限公司企业信息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91330624MA2JUBNM8M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新昌县鑫钰机械有限公司企业信息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91330624MA2JUBNM8M 验收监测单位: 浙江爱迪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企业信息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91330110MA2CFGH642 竣工时间: 2024-05-05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2024-08-21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2024-09-20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检测单位官网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新建 实际建设情况: 新建

变动情况及原因: 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年产 1500 万件空调制冷配件 实际建设情况: 年产 1500 万件空调制冷配件

变动情况及原因: 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铝材-下料-振动研磨清洗-车床加工-超声波清洗-烘干-包装入库 实际建设情况: 铝材-下料-振动研磨清洗-车床加工-超声波清洗-烘干-包装入库

变动情况及原因: 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做好清污分流、雨污分流,规范设置雨水、污水排放口。工艺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合并接入污水管网,送嵊新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2.加强车间通风换气,确保车间厂区废气达标排放。3.应科学合理布局生产车间,合理安排生产作业时间,采取相应的噪声防治措施,保证厂界噪声达标,尽量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4.固体废物必须分类收集、综合利用或无害化处置。危险固废须妥善收集储存,做好防渗防漏措施,并及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 圾应妥善收集并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处理。 实际建设情况: 1.项目所在地已做好清污分流、雨污分流,规范设置雨水和污水排放口。清洗废水经絮凝沉淀处理、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后接入污水管网。2.下料废气经设备自带吸尘装置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切削液挥发废气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加强车间通风换气。3.本项目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通过合理布局和维护保养等措施来降低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以及对周边环境的影响。4.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边角料、废金属屑、废切削液、废液压油、废机油、废包装桶、污泥、废包装材料、废磨料、收集粉尘、废布袋和生活垃圾。 边角料、废包装材料、废磨料、收集粉尘、废布袋经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金属屑、废切削液、废液压油、废机油、废包装桶、污泥均为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企业危废仓库并委托浙江飞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企业信息收集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企业建有规范固废场所,贴有标识标牌,地面已落实防渗防漏措施,设有规范台账记录。

变动情况及原因: 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严格实行污染物总量控制。本项目污染物排放量为:废水量739.23吨/年、CODcr0.03吨/年、氨氮0.001吨/年。污染物排放量通过市场交易获得。 实际建设情况: 本项目实际排环境量为废水量645吨/年、CODcr0.026吨/年、氨氮0.001吨/年。

变动情况及原因: 符合总量控制指标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0 0.0645 0.0739 0 0 0.065 0.065

COD(吨/年) 0 0.026 0.03 0 0 0.026 0.026

氨氮(吨/年) 0 0.001 0.001 0 0 0.001 0.001

总磷(吨/年) 0 0 0 0 0 0 0

总氮(吨/年) 0 0 0 0 0 0 0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0 0 0 0 0 0 0 /

二氧化硫(吨/年) 0 0 0 0 0 0 0 /

氮氧化物(吨/年) 0 0 0 0 0 0 0 /

颗粒物(吨/年) 0 0 0 0 0 0 0 /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0 0 0 0 0 0 0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污水处理设施“混凝沉淀”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间接 已落实 污水处理站调节池、外排池:pH、CODCr、氨氮、悬浮物、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监测2个周期,每个周期4频次

2 化粪池 《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间接;《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 已落实 废水总排口:pH、CODCr、氨氮、悬浮物、石油类、总磷,监测2个周期,每个周期4频次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隔声门窗+减震设施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 已落实 厂界西、南、东侧:昼间噪声,监测2个周期,每个周期1频次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固体废物必须分类收集、综合利用或无害化处置。危险固废须妥善收集储存,做好防渗防漏措施,并及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 圾应妥善收集并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处理。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边角料、废金属屑、废切削液、废液压油、废机油、废包装桶、污泥、废包装材料、废磨料、收集粉尘、废布袋和生活垃圾。 边角料、废包装材料、废磨料、收集粉尘、废布袋经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金属屑、废切削液、废液压油、废机油、废包装桶、污泥均为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企业危废仓库并委托浙江飞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企业信息收集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企业建有规范固废场所,贴有标识标牌,地面已落实防渗防漏措施,设有规范台账记录。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无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无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无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无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无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无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无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无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无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无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无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无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

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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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员

管理员第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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